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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治委会议纪要(第一期)

[日期:2005-04-05]

县五部委(局)第一次查究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
联   席   会   议   纪   要

    4月5日,县政法委副书记王红义主持召开了县五部委(局)2005年度第一次查究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防范责任联席会议,县综治委、组织部、纪检委(监察局)、人劳局、公安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会议听取了有关单位关于今年1---3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状况的汇报,认真讨论了对发生重大案事件单位的查究意见。
    会议认为,1--3月份各乡镇、各部门在县委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,切实担负起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、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,确保了全县治安大局的稳定。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,部分单位领导思想麻痹,防范意识较差,综治措施落实不力,致使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仍有发生。因此,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,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按照“三个代表”的要求,坚持“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,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,切实抓好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。同时,要加强督促检查,对重大问题,重点案件要跟踪督查,彻底解决。对因工作失职、渎职,出现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,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
    会议决定,对2005年1月6日县长途客车站院内门市部被盗案,2005年吴城碱矿1月9日仓库被盗案、3月19日碳化塔液位变送器被盗案,2005年3月5日县粮局饲料厂电机房被盗案进行查究。
    会议要求,被查究单位要对县五部委(局)作出的查究决定,在事实清楚,责任明确的基础上,公正、严肃地对负有责任的第一治安责任人、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,并且要认真总结教训,查找原因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,认真落实整改意见,尽快扭转被动局面,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报告在1个月内报县综治办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年4月5日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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